近期,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了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食用农产品、蔬菜制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豆制品、粮食加工品、饼干、餐饮食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方便食品、罐头、酒类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饮料共19大类食品247批次样品,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。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、重金属污染物超标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督促查清产品流向,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。
(一)安岳县金花椒干杂店销售的“绿豆”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二)安岳县家德福超市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“精选优质绿豆”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三)安岳县驯龙镇姚伦蔬菜店销售的“螺丝椒”,呋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四)安岳县龙台供销超市销售的“砂糖桔”,苯醚甲环唑、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五)安岳县佳美食品小超市销售的“红薯”,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六)安岳县驯龙镇启兵生活超市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“绿豆”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七)安岳县汤氏水果店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“小台芒”,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八)安岳汇满多生活超市销售的“山奈”,毒死蜱、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一)安岳县驯龙镇梁艳食品商行销售的“红薯粉条”,亮蓝、柠檬黄、日落黄、苋菜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销售的“干笋子”,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二)安岳县王华象副食店销售的“高粱酒”(样品规格:散装,51%vol),纽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销售的“高粱酒”(样品规格:散装,50%vol),纽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安岳县民民果蔬店销售的“大葱”,镉(以Cd计)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(2026年第3号).docx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