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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第四期食品安全“你点我检”抽检信息通
作者:an888 发布于:2026-06-04 18:07
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第四期食品安全“你点我检”抽检信息通告
近期,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、调味品、饮料、糕点、蔬菜制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酒类、食用农产品、餐饮食品、乳制品、速冻食品、豆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肉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水果制品、水产制品、饼干、糖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方便食品、罐头、食糖等16类食品103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:抽样检验合格101批次、不合格2批次(见附件)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、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、质量指标等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乐清市雁荡镇黄红花副食品店的梅干菜,铅(以 Pb 计) ║0.931 mg/kg ║≤0.8 mg/kg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乐清市雁荡朱正亨副食品商行的梅干菜,铅(以 Pb 计) ║0.904 mg/kg║ ≤0.8 mg/kg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,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采取下架等措施,控制风险,并依法予以查处,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。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问题食品相同品牌、相同货品、相同批号食品的,也应立即停止销售,主动撤柜,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门户网站、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。特别提示消费者,如发现上述相同批号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,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、举报。详情见附件:


